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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锦旗赞法院:急当事人所急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09-02-06 12:25: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走马街镇居民胡双辉来到县法院,将“排难解疑见大智大勇、惟实惟法显卫士本色”的锦旗送到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松玉手中,感谢法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畏艰难为其执行兑现因交通事故所获理赔款11万余元,使其急需主动脉新破口再植手术能够顺利进行。这是我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大接访活动以来,通过和解方式执结的又一起涉执信访案。

  2007年4月18日,胡双辉在县城区家家乐超市门前,租乘李某的摩托车前往城北买东西,在行驶过程中,与由朱某驾驶的小车(车主为皮某)相撞,胡因此而受伤。经法医鉴定胡主动脉夹层远端假腔再破口发生可能与车祸有关,需行手术,手术费用在10万以上。经审理,依法判决朱某、皮某、李某连带赔偿胡经济损失1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后,因上述被执行人均长期外出,法院除依法变买皮某所有的小车外,其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进入僵局。对此,胡很不理解,开始走向上访之路。

  我院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积案执行力度。院长夏自卫、执行局局长朱松玉亲自接访,组织执行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寻找突破口,制定执行方案,并指定该局精干执行员刘建军负责此案的执行。执行人员先后20余次找被执行人亲属做思想工作,耐心解释法律。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执行和解中约定的款项。使得此案圆满执结,浓墨重彩地划上一个令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的句号。
责任编辑:朱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