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黄福江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近年来,双峰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和“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为抓手,围绕“推进各项工作在全市法院创一流、争第一”的工作目标,讲政治、抓审执、强队伍,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司法绩效居全省一类法院前列,多次被省高院通报表扬;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文艺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涌现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下一步,双峰法院将学习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激励全院干警自觉向先进对齐、向模范学习,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审执工作结合起来,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双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