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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鸠占鹊巢拒不搬迁,强制腾房护发展

  发布时间:2023-06-13 08:45:58 打印 字号: | |

通过竞拍获得的土地,却惊现第三方在土地上建厂作业,如何保护产权所有者合法权益?近日,双峰法院刚柔并济成功腾退一处厂房,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积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鸠占鹊巢,拒不搬迁


2022年6月份,某银行将抵押资产进行合法拍卖,某科技公司竞拍到一块地皮,并成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该科技公司计划将竞拍地皮投入使用,但发现该地皮原抵押人彭某甲、彭某乙、朱某某在此处地皮上兴建厂房,作为电商仓库投入使用,且该厂房建设未经合法程序审批,属于违法建筑;原机电公司办公楼部分办公室被作为仓库工作人员宿舍被占用。


该科技公司遂将原机电公司及彭某甲、彭某乙、朱某某诉至本院。经本院调解后,彭某甲、彭某乙、朱某某应允在十五日内搬离房屋。调解书生效后,彭某甲、彭某乙、朱某某一直未自觉履行,某科技公司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刚柔并济,巧妙执行


执行局负责人赵新国、承办法官朱稼煌前后9次找到彭某甲三人沟通,出具科技公司取得该块区域地皮的合法手续,释明违建厂房不受法律保护,抵抗执行将受到法律惩处,务必配合法院,限时搬迁。

 


多次沟通调解后,彭某甲等三人及时将办公区域用房予以腾退,但并未停止使用违建厂房,并声称厂房建设花费巨大,要求科技公司支付巨额赔偿款。


针对彭某甲三人明晰自身法律义务,多次沟通做工作后仍拒不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承办法官经汇报审批后,对彭某甲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三人拘传至双峰法院,并表明如果再继续对抗执行,后续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彭某甲等三人迫于执行威慑,表示将履行法定义务,及时腾退。



最终,彭某甲三人腾退厂房内物资,科技公司顺利接收竞拍土地,该案顺利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双峰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与“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刚柔并济,因案施策推进执行工作,依法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形成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为企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双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