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法院的洪山法庭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人民法院洪山法庭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386100.00元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名称 | 最高 限价(元) | 标的 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双峰县人民法院洪山法庭改造项目 | 386100 | 双峰县人民法院洪山法庭改造项目 | 1、本项目包括:1、2、3楼装饰改造、外围墙及地面美化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安全:供应商负责制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实名管理、持证上岗,佩戴建设相关安全设备,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或采购委托的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外观:增建部分与原有部分保持一致,本项目所有材料必须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供应商必须无偿更换,项目整体外观需符合建设相关标准要求,分部分项无损毁。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386100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双峰县人民法院五楼(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八本街502号)。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在上述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的不提供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双峰县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八本街502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双峰县人民法院五楼(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八本街50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双峰县人民法院对外网站(http://sfxfy.hunancourt.gov.cn/index.shtml)发布磋商邀请公告。
八、询问与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响应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缴纳任何费用。
3、保证金缴纳:不要求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双峰县人民法院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八本街502号
联系人:李鑫连
联系方式:139738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