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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工伤赔偿款已到账
  发布时间:2024-11-05 09:37:06 打印 字号: | |

建筑工人在异地务工发生意外受伤

却在讨要赔偿款路上

屡屡碰壁

且看执行法官出招调解使赔偿款一次性到位!




“当初是想让老乡到外地多挣点钱,谁想发生这样的事啊……?”某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委屈地说道。


现在工地不景气,我也知道你们不容易啊……”。


“邓法官,谢谢你,我没想到到法院这么快就领到钱了”李某华在领到工伤赔偿款后感激地说道。


近日,双峰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李某华在老乡的介绍下到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广州工地务工,刚到工地不久的李某华在一次高空操作中意外摔伤住院,后双方就工伤赔偿金额问题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2024年5月,经过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某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华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九万余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某建筑公司未按裁决履行义务,李某华遂向双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倾心调解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受伤后一直在为工伤赔偿款奔走,让本就拮据的生活愈发艰难。执行法官到某建筑公司找到了王某并向他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可王某却揣着明白装糊涂,声称根本没听说过这件事,对案件仲裁过程及结果均不知情,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本着“如我在执”的理念,执行法官开始对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线索进行分析。


柳暗花明,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中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5万元银行存款。


“李某华是你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受伤,已认定为工伤,且经过劳动仲裁,你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你对赔偿金额不明白的,我可以一项项按标准算给你看……” 执行法官耐心细致与王某沟通,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后果。


“法官,我们经营也困难,请你帮忙调解李某华适当降低标准,我们一次性了结。”


随后趁热打铁,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从法律关系、责任承担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不厌其烦地调解,两人最终达成和解。


至此,因工伤损害赔偿引起的劳动争议系案件就全部执行完毕,7余元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撰稿:邓戈、龚伟志

编辑:王驰


 
责任编辑:双峰县人民法院